【资料图】
1、非营运小型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下的,罚200元,记2分,超过20%以上的,罚200元,记3分;※驾驶营运客车〈不包括公共汽车〉、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记3分,罚200元。
2、超过20%的,记6分,罚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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