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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观天下!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(最新)

来源:本地宝 发布日期: 2023-04-13 16:09:26


(资料图)

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(最新)

更新时间:2023年4月13日

发放标准: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/30天*产假天数。

终止妊娠产假天数:

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15天产假;

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30天产假;

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42天产假;

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75天产假。

注:用人单位参保人员,缴费的下月起,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(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)生产的,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;断缴超过3个月补缴到账的,从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;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,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,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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